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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

研究生部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部 来源: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部 点击: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量院〔2007〕67号)和《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量院〔2007〕69号),现将2013-2014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审对象、等级

    1、评审对象:2012级和2013级研究生

    2、奖学金等级和比例:一等奖学金比例为5%,奖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为8%,奖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为10%,奖金300元,单项奖学金500元。

    3、荣誉称号比例: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5%,社会实践积极分子评选比为参加人数的10%。

  二、评审条件

(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

    3.凡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获得各类研究生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所选课程成绩有不合格者;

 (3)无故旷课者;

 (4)延期毕业者。

    在《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基础上,学校对研究生申请奖学金的科研业绩做了补充说明,各二级学院可参照执行。各二级学院也可以结合研究生规模和学科特点,制定自身的奖学金评审细则。

(二)个人荣誉称号评审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在当学年获优秀研究生二等以上奖学金;

    3、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和帮助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得到同学们的好评;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详情见《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

  三、评审程序

    1、研究生奖学金应由本人申请并将相关科研业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系统。奖学金申请表和佐证材料复印件于9月12日前交二级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2、二级学院应成立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由二级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评审前应向全院公布委员会成员名单。委员会秘书由研究生辅导员担任。

  9月26日前,二级学院召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择优推荐获奖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评审材料交研究生部。

    3、学校成立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评审工作,审核二级学院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

 

附件1学校评审文件.rar

附件2研究生相关申请表.rar

附件3二级学院推荐材料.rar

 

研究生部

201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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