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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

关于2013级学术型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部 来源: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部 点击:

各相关二级学院、导师和2013级学术型研究生:

根据《中国计量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学术型研究生需在中期检查前完成教学与社会实践必修环节。现将2013级学术型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校统一设置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考核合格视为完成教学与社会实践修环节,获得2学分,名单见附件1

二、未参加学校统一设置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完成教学与社会实践需进行其他类型的助教、助管和社会实践活动,由实践导师或组织活动部门负责考核。教学与社会实践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助教:研究生承担的本科教学辅助工作,包括助课,批改作业,辅助指导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生产实习等。助教岗位由二级学院或导师设置。所助课程32学时以上,或课程设计、生产实习2周以上、毕业设计1人以上,考核合格,可获得学分。

(二)助管:研究生参加的行政助管、助理辅导员、班主任等工作。二级学院可设置本学院助管岗位,组织本学院研究生申请上岗。每月工作满16小时,助管实践不少于1学期,考核合格,可获得学分。

(三)社会实践: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或参加志愿者等活动,完成社会实践报告,明确社会实践内容及完成的具体工作。社会实践时间二周以上,志愿者活动5次以上,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学分。

三、请未参加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助管、助教等实践活动的研究生填写《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计划表》(附件2),经导师、实践单位(导师)签字后,于20141031(周五)前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四、请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汇总后,填写《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计划表汇总表》(附件3),于2014117(周五)前经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交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计划表》由学院存档。

五、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前,需完成“教学与社会实践”环节,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助管、助教的研究生,填写《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考核评定表》(附件4),实践单位或实践导师评定成绩后,将考核表交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教学秘书汇总填写《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考核汇总表》(附件5)经主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于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后交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考核评定表》学院存档。

2013级学术型研究生完成教学与社会实践名单.xls

中国计量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计划表.doc

中国计量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计划汇总表.doc

中国计量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考核表.doc

中国计量学院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社会实践考核汇总表.doc

研究生部

20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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