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及研究生:
根据《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量院〔2014〕69号)(附件1),现将我校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指标:全校28名,各二级学院分配指标见附件2。
二、评审基本条件:按照《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量院〔2014〕69号)执行。期刊以刊印为准,期刊目录按学校科技处当年最新版为准,SCI、EI和CSSCI等以收录证明为准,科研业绩截止日期2014年9月30日。上一轮获评国家奖学金已使用过的科研业绩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三、竞争性评审
如二级学院符合基本条件人数低于分配指标,由学校组织竞争性评审。此二级学院可在指标范围内择优推荐申请者,其他二级学院可再额外推荐符合基本条件申请者参加学校竞争性评审。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二级学院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
2、各二级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组织、评审等工作。评审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由二级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成员由研究生教育分管书记、院长等管理人员以及导师、研究生代表组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前应向全院公布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回避原则。导师所指导研究生在二级学院评审或学校竞争性评审时,该导师不参加评审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二)时间安排及评审程序
1、符合评审条件的研究生于10月13日前按研究生信息系统要求录入科研业绩,填写《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并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二级学院汇总、整理申请者业绩材料形成《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业绩统计一览表》(附件5),评审前在二级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二级学院应在10月17日(周五)前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由申请人公开答辩,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得票高低为序确定推荐获奖研究生名单,并将推荐人选及其科研业绩在二级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0月23日(周四)前将推荐结果(附件5,附件6)及佐证材料交研究生部。
3、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定于10月24日召开评审会议,确定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国计量学院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申报材料.rar
研究生部
201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