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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

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出国(境)资助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来源: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院 点击: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对外交流“启明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中量大【2016】7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研究生出国(境)资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4级、2015级研究生全脱产研究生,参加交流学习项目并获对方学校或政府全额资助的不列入资助范围。

 

二、资助项目、内容、标准

    (一)国际研学项目:时间须在三个月(含)以上,资助分两档,一档30000元/生,二档每生10000元/生,各档资助比例分别不超过在校研究生数的1%、2%。

    (二)国(境)外国际学术会议:一档为参加在非亚洲国家(地区)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资助标准为不超过5000元/人;二档为参加在亚洲国家(地区)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资助标准为不超过3000元/人。各档资助比例分别不超过在校研究生数的2%、5%。

 

三、申请基本条件:参见(中量大【2016】70号)文件第五条。

 

四、申请程序

    研究生出国(境)资助的申请按照“学生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初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资助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提交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学院成立研究生出国(境)资助评审工作小组,根据条件择优确定推荐排序和资助档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出国(境)工作委员会审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公布评审结果。

 

五、经费管理:参见(中量大【2016】70号)文件第十四条。

 

六、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政策宣传、组织申报、申请材料审核和学院初审工作,于6月3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联系人:黄维,联系电话:86836065。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研学交流“启明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中量大【2016】70号).doc

附件2: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3: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资助推荐汇总表.doc

 

 

研究生院

201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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