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计量大学与国外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若干规定》(中量大〔2016〕138号)和《中国计量大学与雷恩第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合作协议书》,每年可推荐不超过2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现就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1、联合培养博士时间预期为3年,其中在雷恩第一大学进行为期18个月的实验研究,剩下的18个月在中国计量大学开展论文研究工作。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经费由研究生、导师、学科和学校共同承担,参加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要签订承诺书,并缴纳保证金。
3、申请流程和时间安排: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于12月23日前将申请材料交材料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经学科、学院推荐,审核公示后交研究生院白瑞处(明德北楼409-1办公室);研究生院审核后上报学校审批认定。其中在职教工还需学校人事处审核批准。
特此通知!
中国计量大学与国外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中国计量大学与国外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若干规定-学校文件.doc
研究生院
2016.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