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17年硕士学位授予仪式将于3月1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3月16日(周四)上午9点
二、地点:闻厅二楼小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校领导,有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二级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院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2017年(春季)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亲友。
四、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请各二级学院组织2017年(春季)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16日上午8:20前穿戴好硕士服按指定位置入座完毕;
(二)导师发言代表、研究生发言代表要求在8:40前到前排指定区域入座。
(三)硕士学位授予仪式后,校领导、各二级学院院长,导师代表、2017年(春季)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将在校正门口集体合影留念;集体合影后,林建忠校长将单独与研究生合影留念。
五、请各二级学院做好2014级全体研究生、分院领导和导师集体合影工作,具体事宜由二级学院另行安排。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研究生院
20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