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院:
根据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审办公室、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关于推荐2016年度(2016-2017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通知的要求,现开展评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的残疾人本科生、研究生,不包括2017级新生。
二、奖项设置: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自强成才奖。
具体见附件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三、评定程序:
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2份)、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2份),附申请、推荐残疾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和2016-2017学年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于10月10日前交学生处(明德A104),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ky@cjlu.edu.cn。
浙残联发〔2017〕21号.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