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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度第二批研究生出国(境)资助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来源: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院 点击: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对外交流启明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中量大〔20167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第二批研究生出国(境)资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脱产在校研究生,参加交流学习项目并获对方学校或政府全额资助的不列入资助范围。
  二、资助项目、内容、标准
  (一)国际研学项目:时间须在三个月(含)及以上,资助分两档,一档30000/生,二档每生10000/生,各档资助比例分别不超过在校研究生数的1%2%
  (二)国(境)外国际学术会议:一档为参加在非亚洲国家(地区)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资助标准为不超过5000/人;二档为参加在亚洲国家(地区)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资助标准为不超过3000/人。各档资助比例分别不超过在校研究生数的2%5%
  三、申请基本条件:参见(中量大〔201670号)文件第五条。
  四、申请程序
  研究生出国(境)资助的申请按照学生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初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资助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提交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学院成立研究生出国(境)资助评审工作小组,根据条件择优确定推荐排序和资助档次,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出国(境)工作委员会审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公布评审结果。
  五、经费管理:参见(中量大〔201670号)文件第十四条。
  六、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政策宣传、组织申报、申请材料审核和学院初审工作,于111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白瑞(明德北楼409-1办公室)处,联系电话:87676168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研学交流“启明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中量大【2016】70号).doc
  附件2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3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资助推荐汇总表.doc

研究生院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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