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育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8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5号)和《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中量大〔2017〕91号),现就2018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和条件
1、2018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推荐比例为毕业研究生数的5%(占校优名额),校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比例为毕业研究生数的15%。
2018届毕业研究生满足(1)至(4)条基本条件和(5)至(7)中两条者,均可申请: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关心集体,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在研究生就读期间取得规定的业绩或成果;
(5)学位论文答辩优良或学位论文被答辩委员会推荐为优秀论文;
(6)研究生期间获得3次及以上一等学业奖学金;
(7)满足学科培养方案英语水平要求并取得毕业条件2倍及以上的科研成果。
二、时间安排
1、3月5日前,符合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的2018届毕业研究生填写登记表(附件2),经导师签字后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交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其中学院推荐参加省优毕业生评选的还需填写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3)。
2、各相关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择优推荐获奖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3月13日(周二)前将相关评审材料交研究生院。
学院评委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评审前应向全院公布委员会成员名单。委员会秘书由研究生辅导员担任。
3、研究生院组成校级评审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结果进行评审、公示,报学校批准。
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充分考虑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名额分配,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切实做到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导师、研究生意见,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中国计量学院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doc
附件2:中国计量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doc
附件3: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doc
附件4:中国计量大学2018届省优、校优毕业研究生推荐表.doc
附件5:中国计量大学2018届毕业生省优、校优评选名额分配表.xls
研究生院
20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