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安排,学校将对我校2023年立项的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项目实施情况、研究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等。
二、验收工作安排
本次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涉及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1.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项目结题要求》(附件2),11月22日(周五)前提交:《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纸质版1份,汇报PPT发送至邮箱haoshuqi@126.com。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形式为现场答辩。验收答辩需要各项目负责人准备5分钟以内PPT汇报。PPT汇报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解决的核心问题;项目完成的任务;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组成人员分工;项目产出的成果等。(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项目负责人及汇报顺序见附件1。
4.结题通过的项目须提交《科研项目结题归档附表》(附件4)纸质版1份。
联系人:豪树奇,地点:明德北楼409-1,联系方式:87677526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