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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

研究生院关于2023年冬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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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指导教师、研究生:
  申请2023年冬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意见已返回,现将有关答辩、申请学位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相关工作
  1.学生登录新版研究生信息系统,在毕业和论文模块提交答辩申请并提交导师审核,导师审核后,各学位点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审核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包括学分等是否达到要求并在系统确认,符合答辩要求的研究生根据盲审专家和指导教师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填写《答辩情况表》(答辩页面下载),经导师审核签字后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将导师审核后的答辩委员会决议草稿(电子版)、6本学位论文(纸质版)交答辩秘书。
  2.各学院按学科、领域或研究方向组织答辩,答辩前至少3日通知指导教师和研究生答辩安排。答辩前3日,将审核合格的《答辩情况表》纸质版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审核,未提前审核就安排答辩的,答辩结果将不被认可,并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同时在校内张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海报》2张(附件1),海报电子版发至
15A0101137@cjlu.edu.cn
  3.答辩通过的研究生根据导师、评审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逐条说明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学校将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授予学位事宜前1周对论文修改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发现未按要求修改的,将延迟其学位申请事宜。
  (二)申请学位相关工作
  1.请各学院组织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在科研成果模块提交科研业绩,经导师审核后,将科研业绩佐证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已提交过的科研成果不要重复填报)。各学位点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审核研究生的科研业绩是否达到学位要求并在系统确认,并于11月3日前将申请学位研究生的科研业绩佐证材料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学位资格。
  2.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在申请学位模块提交学位申请并提交导师审核,学院在系统内对学位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学生导出《学位申请表》(2份),补充照片等信息后,打印纸质版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3.2023年11月3日前,各学院将《答辩情况表》(2份)、《答辩表决表》等相关材料和《学位申请表》、《中国计量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2)、科研业绩佐证材料等学位申请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硕士学位申请人员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15A0101137@cjlu.edu.cn
  4.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后,决定授予学位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登录信息系统,在终版论文上传模块上传最终版学位论文word、pdf版本及签字盖章完整的答辩情况表、学位申请表pdf版等相关材料。
 联系人:汪老师,87677526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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