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研究生: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中量大〔2017〕90号)(附件1)和《中国计量大学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业绩基本要求》(中量大研生〔2017〕5号),现将我校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指标:全校 35 名,各学院分配指标见附件2。
二、评审基本条件见附件3。上一轮获评国家奖学金已使用过的科研业绩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三、竞争性评审
如学院符合基本条件人数低于分配指标,由学校组织竞争性评审,其他学院可再额外推荐符合基本条件申请者参加学校竞争性评审。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学院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组织、评审等工作。评审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成员由研究生教育分管书记、院长等管理人员以及导师、研究生代表组成。委员会名单应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学院评审前向全院公布。
3、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应遵循平等、回避、公正和保密原则。导师所指导研究生在学院评审或学校竞争性评审时,该导师不参加评审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二)时间安排及评审程序
1、请符合评审条件的研究生按照研究生院7月5日的通知,于9月25日(周二)前填写《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汇总、整理申请者业绩材料形成《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业绩统计一览表》(附件5),评审前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2、学院应在9月30日(周日)前召开评审会,由申请人公开答辩,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获奖研究生名单,并将推荐人选及其科研业绩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0月11日(周四)前将推荐结果(附件6)及佐证材料交研究生院白瑞处(行政北楼409-1办公室)。
3、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议,确定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
(三)请各学院积极做好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实施细则宣贯工作,通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做好国家奖学金申请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中量大〔2017〕90号)
附件2:中国计量大学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
附件3:中国计量大学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业绩基本要求(中量大研生〔2017〕5号)
附件4: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5: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业绩统计一览表
附件6:二级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21日